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八月,旅游“最火暑期档”如约而至,古城游也成为不少游客的选择。在甘肃天水,不少市民和游客发现,修缮一新的天水古城在商业化运营后,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不仅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一些甚至被“改头换面”,危及院落安全。
(资料图片)
据报道,甘肃天水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因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了抢救这些古建筑,当地对西关片区启动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其中省保级1处、县保级3处、保护点25处。
天水西关古建筑(来源:央视新闻)
天水市财政局数据显示:天水市从2015年至2021年拨付西关古城保护资金就超过8.88亿元,没想到的是,不到两年后,花大成本修缮的文保院落就遭遇了“改头换面”。很多商业进驻改造院落,成了游客消费场所。
诸如,位于天水古城内厚生巷13号的一处日式风格餐厅,是建于明清时期的文保院落。但如今,已看不到曾经庭院宽敞、青砖黛瓦、雕梁画栋的中式古建风貌,营造成了日式风格,西厢房外还加盖了两间日式小屋。
一处院落被改成了日式风格(来源:央视新闻)
类似的改变还有,赵氏祠堂后面的第三院,整个油漆全部刷了,把那些刻有棱角的东西全部都磨平了。还有16号院,为了方便顾客上下,院落经营者把原来的楼梯都取掉了。
当地居民质疑这纯粹是突出商业利益,而没有文化沉淀,也没有真正原汁原味的东西,古城成了“三不像”,还影响房屋安全。多个文保院落违规装修、添建变为餐厅,防火风险也随之增大,火灾隐患比比皆是。
古建筑可不可以进行商业开发?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对古建筑可以“活化利用”,如果属于合理利用,是没有问题的,推动文物建筑“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这是应有之义,但不能乱改滥用。
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社会力量可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要求,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但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始终将保护放在首要位置。
木结构被私拉电线(来源:央视新闻)
上述意见还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规范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行为,提供有关业务咨询服务。社会力量利用文物建筑,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开设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破坏。
2022年9月,天水市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授予了天水市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9处文保单位特许经营权,同时要求,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消防人员指出火灾隐患的危害(来源:央视新闻)
实际上,一些文保院落的申报材料和其实际经营业态不符,有的申报材料中标注的经营项目是紫砂壶,但开设的却是餐厅。还有酒馆变火锅,茶社成餐厅等情况。如此“改头换面”,显然是想逃避监管。这些未批先设、未批先修的经营项目,主管部门却以没有收到任何报批手续,而无从监管为由来推责。如此不作为,也令人无语。
斥资近9亿元保护的古建筑被修得“面目全非”,何其令人痛心。目前,当地已表示对天水古城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如果坐视火灾隐患酿成悲剧,那才是“覆水难收”,悔之晚矣。
保护好这些古建筑,不仅是尊重历史,尊重文物,也是对近9亿元保护资金负责。岂能“崽卖爷田”不心疼,又岂能监管缺失,听任放纵这些行为对古建筑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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